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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落实,创新医保工作——我院多措并举提高医保业务服务质量
发布时间:2021/7/30 12:03:04


为了更好地为临床和参保患者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自2021年起,我院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服务、用心沟通”等专项行动为指导精神,不断规范医保经办服务行为,强化各项政策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一、 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落地实施工作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有关《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全市将增加27种特殊门诊病种并于3月1日实行。医保科针对部分没有明确鉴定详细内容的病种,提前于2月底前组织医院专科专家进行讨论并最终形成我院内部《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标准》制度,3月1日按市的统一部署顺利启动共55种特殊门诊的鉴定工作。通过近1个月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重新讨论后于2021年4月形成定稿并举办“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新政策上线培训班”。全院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以上医师、医保专管员等参加了培训会议。

《门诊特定病种鉴定标准》的制定,不仅为鉴定医师在门诊特定病种新政策实施后,提供了更规范、更合理为参保人申办门慢资格的制度依据,也进一步减少了参保人在申请备案时的资料准备和路途奔波。

二、 临床科室医保业务沟通座谈会

3月至4月期间,根据分析2020年医院医保业务运行情况,由医保科周柏涛科长的带队,医保科全员参与,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重点临床科室进行了医保政策培训暨座谈会。

通过现场PPT解读、一对一政策解答、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医保政策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医保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医疗收费及完善病历记录等问题。现场答疑做到应问尽答,深入临床主动服务,取得良好效果。周柏涛科长强调,沟通座谈会是医保科的一项常规工作,目的在于及时反馈临床科室医保运行情况,解决临床科室医保工作难点,保障参保人及医务人员权益,确保医院医保持续平稳、合理、科学地运行。

三、 举办《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过,51日起实施的《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保科于428日开展专题解读培训会议,我院党政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本次培训会。

医保科周柏涛科长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原则及监督体系,讲述了医疗机构、经办机构和参保人三方承担的法律责任与行为规范,着重强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职责。同时张贴海报,发放小册子给病人及医生。此次培训加深了医院职工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理解,对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更好地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全院对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意识及责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四、 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我院于2021525日起,正式启动接入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科前期与相关科室会商,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与上线后的应急预案,各科室加班加点完成了医保信息平台新旧系统收费条目的更新和映射匹配工作。在各收费窗口张贴温馨提醒,并提供相应的咨询电话,并及时为全院医务人员及收费处工作人员做相关培训。

525日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及时与市医保局和省项目组沟通应对由于系统上线切换出现的各项问题,避免参保人就医过程中出现的结算错误。由医保科科员曾翊、计财科科员林仰牧、网络中心工程师邱杰明组成的应急小组进行了明确分工,一方面医保科和计财科主要做好患者咨询、解释和疏导人员工作。另一方面网络中心负责查找系统出错原因,后台解决问题对无法实时处理的问题留存好参保人联系方式,待后续解决后及时联系参保人回来结算。

五、 新医疗大楼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启动

6月下旬医保科开始启用新医疗大楼行政服务中心医保业务窗口。各参保人办理“特殊门诊”、“意外伤害”、“异地转诊”备案和“离休干部处方审批”等业务,可在新医疗大楼一楼23号窗口办理。

此次业务办理窗口前移工作,医保科本着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的原则,为解决患者到医院办事费时长、跑腿多的问题,全面梳理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一站式”贴心服务。

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新政策上线培训班

临床科室医保医保业务沟通座谈会

《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班

新医疗大楼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供稿: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