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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团委荣获汕头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发布时间:2017/5/4 16:31:42

我院团委荣获汕头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5月2日,团市委在林百欣会展中心举行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大会,对全市各级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集中表彰。我院团委作为全市十个“五四红旗团委”之一,荣获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表彰,被授予2016-2017年度“汕头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近年来,医院团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当好党的助手,激发团员青年活力,在迎接医院等级评审、开展志愿者服务、创建“青年文明号”等展现出团员青年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医院团委将以此为动力,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医院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供稿 团委)